继 2004 年修订以来,党中央再一次对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进行修订,本次修订在 2004 年的条例上加以完善为主,明确了我们党员干部有哪些权利?怎么使用?同时还有怎么保障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。
一、旗帜鲜明的彰显党的思想精神。
在新修订的条例中,一是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保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。二是明确党员的精神学习,理论知识来源,肯定了我们思想成果。三是对党员提出更高的要求,作为党员需永具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要以身作则,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二、条例清晰的阐明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精神。
本次修订采用“权力名称+权利内容”的方式进行表述,既直观又准确。用 13 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的党员权
利进一步细化,即:党内知情权、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、党内参加讨论权、党内建议和倡议权、党内监督权、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、党内表决权、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、党内申辩权、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、党内请求权、党内申诉权、党内控告权。权利的细化,使得义务履行更加有章可循,更加强调担当,守纪。让我们的党员敢于讲真话、讲实话、讲心里话,更加有主体意识。权利与义务本来就是辩证统一的话题,此次条例的修订,有利于我们党员有权能使,有权敢使,有权必使。
三、筑牢制度体系,发挥最大合力。
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的修改重在保障,那么谁来保障?谁来负责?这是本条例最关键之处。
一是党委要抓,党委要落实从严治党的精神,还要当对党员权利保障的领头羊。
二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抓,一抓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,二抓党员干部的作风。
三是各级机关要发挥自身的职能,联系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发挥创新的精神,为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创造条件、提供服务。